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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省招办关于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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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传时间:2013-10-26 21:54

关于做好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

示范性(骨干)高职院校2013

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

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、县(市、区)招生委员会、教育局,有关院校:
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的改革,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,更好的地位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,我省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国家示范性(骨干)高职院校在以往单独招生工作的基础上,2013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

(一)招生对象
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(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成人高中、技工学校)毕业生);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、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。

(二)招生人数
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:740人;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:600人;

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:300人;

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:350人。

二、报名条件及要求

(一)符合吉林省2013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(并以参加吉林省高考报名)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。

(二)符合吉林省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(并参加考试报名)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(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成人高中、技工学校)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。

(三)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要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,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无生理缺陷,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。

(四)具体报名办法及考试形式、考试内容、录取原则详见各招生院校《招生简章》。考生也可以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。

三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(一)考试时间:2013414

90011:30  文化基础水平测试

140015:40  综合素质测试(或面试)

(二)考试地点在学校所在地,以招生学校确定的考试地点为准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招生考试院小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,做好评卷、录取工作。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。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,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,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。

(二)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

(三)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、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,要全程介入,切实加强对初审、审查、测评、公示、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,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。真正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“阳光工程”。

(四)严肃工作纪律。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、补习班。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、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、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,一经查实,按照教育部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,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,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。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,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,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。队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招生办公室将此文件转发至有关高级中学、中职学校。



附:

1.  2013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

2.  2013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

3.  2013年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

4.  2013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


O一三年四月一日